依据《四川省技工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《四川城市技师学院学籍管理办法》中相关规定:休学期满,未按规定如期办理复学手续的;无故不按规定如期注册,时间超过一个月的;一学期旷课累计达90课时以上的;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的,应予退学。
经班主任上报,教务处审查,按照上述规定,拟对以下68位同学进行学籍清退,在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-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退学处理。
拟清退的学生如有异议,自本公示发布之日10日内与学校教务处联系,联系方式:陈老师18280382507、赵老师13679005040。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,逾期不再受理。






四川城市技师学院教务处
2023年3月31日